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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小说] 白天不懂夜的黑 (连载)(完结)

本主题由 恑 于 2008-7-15 01:20 加入精华

白天不懂夜的黑 (连载)(完结)


江南忆,
最忆是杭州。
山寺月中寻桂子,
郡亭枕上看潮头,
何日更重游?

陈兰是杭州人。严格地说,30岁以前,她还不能理直气壮地称自己是杭州人。2001年,杭州把临近两个县级市收编,陈兰家的那个小城市,变成了杭州的一个区。24岁那年的春节,陈兰和她的第三任男友,第一任丈夫蒋宏辉,在小城最高档的饭店,摆了几十桌喜宴,场面之大,规格之高,是当时城中的一大话题。

十年后的一天,当陈兰开着车,在多伦多的商场前兜着圈找停车位时,不知牵动了回忆里的哪根弦,想起了她的第一次婚姻。当年嫁给蒋宏辉,就象现在找车位的心态一样,在她眼力所及的范围,蒋宏辉已经是最好的车位了。停车场这么大,当然有更好的车位,可大多是给揣着特殊停驶证的人留着的,剩下的几个,是给眼明手快的人去争去抢的。她对自己的车技还不够自信。试试也无妨,就怕再转几圈,蒋宏辉这个车位也让人给占了。24岁,回想起来,多年轻啊。可在当时,她觉得自己已经不年轻,从银行学校中专毕业,工作都四年了,见好就嫁吧。

陈兰听说蒋宏辉的名字,已经很久了。蒋宏辉是市里的“十大歌星”之一,擅长模仿张学友黎明等港台歌手。除了歌星称号,蒋宏辉的名气,还在于他父母的身份,他们都是这个小城里的大官。高中毕业后的蒋宏辉,曾经到北京当过两三年“北飘”。“北飘”里的能人太多了,他的歌技还行,可是形象不行,又没碰到什么能识千里马的伯乐,只好在耗光了父母的一笔钱后,回到了小城,在父母的安排下,进了一家银行做信贷员。

陈兰比蒋宏辉小一岁,也在这家银行上班。不同的是,蒋宏辉在市支行,陈兰在离市区二三十公里一个小镇的营业部;蒋宏辉是信贷员,陈兰是会计。 中专毕业时,陈兰的成绩一般,人在某些方面还没有开窍,只知道和在四川上大学的男朋友余华,鸿雁传书爱来爱去的,不懂得花点心思为自己设计未来。父母是普通工人,也没本事给她安排一份好工作。毕业后她只好服从分配,去了这家银行在小镇的营业所,住营业所宿舍,每星期回一次家。她在营业所里干得不错,奖杯奖状拿了一堆。这一年,她被评为省一级的“青年岗位能手”,眼看着还要升营业所的副主任了。

在全市“青年岗位能手暨文明服务明星表彰大会”上,陈兰和蒋宏辉认识了。 陈兰作为即将上台领奖的先进份子,蒋宏辉作为表演嘉宾,坐前排相邻的位置。陈兰终于见到了在银行系统,甚至在城里都颇有名气的蒋宏辉。他长得太一般了,高约一米七,比陈兰只高了两三公分;单眼皮,皮肤倒也白净;可是,不过才二十多岁,就显得发福了。这般形象,和陈兰想象中的头上写着个酷字的歌星形象,差得太远。

第一眼,陈兰给蒋宏辉留下的印象是美好的。太美好了,以致于几天后,他就拔通了陈兰办公室的电话,约她周末在一家歌厅见面;太美好,以致于几年后,许多双眼晴期盼着他签下离婚协议的时候,他拿不起笔来;又几年后,陈兰去了加拿大,当了别人的老婆,另一个孩子的妈,他至今未娶。他以为,乡镇营业部里的岗位能手,不用说,都是又丑又土的,可陈兰不一样,虽不是大美人,但有一种干干净净的美。蒋宏辉有过女朋友,刚分手的一个,是他的一个远房表妹,明艳不可方物,学舞蹈的,上了北京舞蹈学院不久,就写信来谈分手了。太漂亮的表妹,他抓不住,陈兰这样朴素耐看的,让他感到踏实,亲切。

他们都来得太早了,离开会还有半个多小时,为了等一个迟到的重要领导,全场又等了半个小时。闲聊间他们认识了。陈兰问蒋宏辉:“今天你准备唱什么歌呢?”
“谢东的《笑脸》。“
“听说你唱张学友的歌很好听,为什么不唱呢?”
“今天是文明服务宣传大会,唱首《笑脸》,号召大家带着笑脸接待客户啊。”

他还挺幽默的。陈兰笑出了声,和蒋宏辉谈话让她感到轻松愉快,为他们在这样严肃场合的相识,带来了一点点的浪漫气息。这样的浪漫气息,在她和男朋友余华近五年的恋爱中,已经快不存在了。那时候的余华,本科毕业后继续在四川的同一所大学里念研究生,读哲学。他们的感情靠每星期一次的书信,靠每次寒暑假,余华和她在那个小小的营业部宿舍里的温存维系着。

蒋宏辉唱了《笑脸》。这首卡拉OK厅里人人都唱的歌,对有着歌星称号的蒋宏辉来说,太没挑战了。可他唱得很投入,带着笑脸,眼睛看着陈兰的方向,深情地唱给她听。陈兰坐在前排,那份带着笑意的眼神,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。即使坐得再远一点,她也是能感觉到的。她又不是情窦初开的少女,有人这样用歌声,用挑逗的眼神向她调情,还感觉不到吗?

[ 本帖最后由 子枫 于 2008-7-4 08:10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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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

蒋宏辉第一次约陈兰,约在他常去的那家歌厅。他没想到陈兰会答应得那么爽快,其实他已经做好了被婉然拒绝,然后鼓起勇气再约的准备。陈兰也没想到,自己会答应得那么爽快,其实,在蒋宏辉对着她唱《笑脸》的时候,她已经接受了那充满挑逗的眼光,他们的约会,已经显得很顺理成章了。在她轻快地回答“好啊,星期六晚上见“的时候,差点忘了一件事,她是有男朋友的。

高中的时候,余华在文科班里的学习尖子,高大俊郎,是众多女生暗恋的对象。陈兰自觉长相普通,成绩一般,曾自卑地认为,自己连暗恋的资格都没有。她曾有的一个初恋情人,是邻家的男孩,初中毕业后就开始无所事事地混日子,陈兰在立下了考大学的志愿之后,不管这个初恋怎样地纠缠,果断地和他分手了。

高考放榜,余华被四川的一所重点大学录取,陈兰只考上了银行学校。没想到,余华在去四川前的晚上,向陈兰表白了隐藏以久的心迹。当余华说出:“我喜欢你已经很久了。” 陈兰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,是本能的羞涩,还有巨大的幸福感,一下子涌上心里,再冲到脑里,让她的脸红了许久,象朵含苞欲放的花,娇艳动人。余华抱紧了她。她很乖地靠在他的怀里,享受着这份突如其来的喜悦。余华想吻他,因为他的笨拙,她的紧张,他们的嘴唇只碰了一下就分开了。当余华的身影从巷口远去,陈兰的心还在狂乱地跳着。夜已经深了,可她看了爱情的光芒,比夏日的阳光还要灿烂。

接下来是几年的书信和别离。大三时,余华决定要考研,因为他已经看到了一个哲学本科生就业的尴尬。陈兰本来以为,余华大学毕业后,会在杭州找份工作,她再找机会跳出这个乡镇营业所,到杭州去,从此两人可以过上幸福简单的生活。可是,人家要考研究生,她能不答应吗?支持男朋友奋发进取,是多么地理所当然,虽然这会让她所渴望的杭州幸福生活,再迟来三年;虽然这会让她省吃俭用,给余华寄钱的日子,再延长三年。余华的家境不好,念书开销又大,陈兰工作后,就断断续续地给他寄钱了。钱寄得不多,可这清楚地表明了一个事实,他们的钱是不分彼此的,他们的未来也是不可分的。用陈兰的钱,余华一开始很别扭,甚至觉得是一种屈辱,不久他就坦然了。和陈兰想的一样,无论现在还是将来,长长的一生,一切的一切,他们都将是共享的。他考研,为的不也是他们更好的未来吗?

没有蒋宏辉的出现,陈兰对于和余华的这份感情,也有觉得累的时候,抛开钱的问题不说,只身一人在这个小镇上,那种失落和无助,不是一两句话可以形容。人活着总需要一个支点,陈兰的支点是余华。可是,这个支点太远太抽象,已经越来越撑不住了。它之所以还在,也许是身边的追求者中,目前还没有比余华更好的,无论在外貌还是才华方面,还没人能够对他们的感情构成威胁;它之所以还在,还因为她的第一次,已经在中专毕业后的那个夏天,半推半就地给了余华。那时候的她,还有余华,都神圣地认为,给了第一次,就是给了一辈子;它之所以还在,最最重要的,是因为她对爱情的信仰。

在开始懂爱的中学时代,和所有同龄人一样,她读琼瑶小说,那里的痴情男女,可以不吃饭不睡觉,为爱而爱;读中专时她爱上了三毛,相比三毛的为爱走天涯,她和余华的距离,杭州和成都的距离,又算得了什么?如今,她看《知音》,《家庭》之类的市井杂志,里面充斥着的,尽是对艰苦卓绝的爱情的赞美,比如说,一个女孩放弃荣华富贵,只为等待变成了植物人的爱人苏醒,同样,她和余华为了美好明天而遥遥相望,爱得不是一样地高尚吗?她的爱情信仰的培养过程,和余华的爱情之路,一唱一和,是多么地应景啊。她是有信仰的,有信仰的人不孤单,在那简陋的营业部宿舍里,一千个乏味沉闷的日子里,她心里有人可以想念着,有个支点,让她撑着。

可是,蒋宏辉出现了。在接受蒋宏辉的邀请那一刻,陈兰就预感到了,他们之间即将会发生些什么,改变她命运的走向。她不安却又坦然地接受着这种改变。也许,她心里还有一块地方,爱情信仰还没渗透到的地方,蒋宏辉从这块地里扎根,一步步渗透,一点点地吞噬了她的信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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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


蒋宏辉又一次为陈兰唱起了《笑脸》。他们心照不宣地对视着微笑了好几次,其中的暧昧,在歌厅幽暗的灯光里若隐或现,不太远又不太近,恰到好处。他还唱了其它几首歌,都是动人心弦的情歌。就在第一次的约会里,蒋宏辉在形象上和余华的差距,在陈兰的心里,已经消失了,填平那些差距的,是蒋宏辉声情并茂的歌声,还有让她暖到心里的眼神。那样的眼神,可能是一个准专业歌手必备的基本功,对着任何人,甚至一盆没有生命的塑料花,都可以随时发射出的眼神,可是,它看到陈兰的心里了,让她心动。余华怎么会那样的眼神呢?尤其在读了几年的哲学之后,他的眼神大智若愚,已经不适合用来表达爱情。

接下来的几次约会,还是在那家歌厅,陈兰喜欢。她还就喜欢和蒋宏辉坐在大厅里喝茶唱歌,不去包厢。她独自坐在人群里,静静地听蒋宏辉唱。他唱得太好了,只要他唱,喧闹的歌厅就会静下来,所有人都在听,只有她才知道,蒋宏辉在为她唱。唱完了,总会有一阵掌声,蒋宏辉就在那片掌声里,在远处给她来个飞吻,然后,所有眼光都会羡慕地看往她的方向。她总是装作若无其事地微笑,其实心里美得象春日阳光里,在山涧蜿蜒流过的小溪。回想起来,好浪漫啊,虚荣的浪漫。对于一个二十三岁的女孩,这样的浪漫,当然比和哲学研究生一星期一次,几乎千篇一律的爱情书信,要有吸引力。

有吸引力的还有蒋宏辉对她的好,那是真的好。她有自知自明,她不是天仙,只是一个在小巷子里长大,注定要为生活奔波打算的普通女子。她长得不算出挑,中专毕业以前,还属于丑小鸭级别,这两年夸她漂亮的人多了起来,因为她的皮肤越来越水灵,也开始会打扮了。总之,她不知是何德何能,让蒋宏辉这样扑心扑肝地对她好。蒋宏辉也一样,他不知道自己中了什么邪,认识了陈兰,他什么都不想,就想着怎么从心里疼她爱她。后来,他在一部电视剧里听到一句台词:“需要解释的,就不是爱了。”他确信,他对陈兰的那份心,百分百就是爱了,而且,他不需要给自己找一个解释,他就是要爱她,就这么简单。

有吸引力的,还有蒋宏辉可以给她的生活,那是余华给不了的,至少在可预见的将来。人可以爱得美,活得累,就象她和余华;可以爱得累,活得美,就象她的闰中密友袁小静,曾经诗情画意的女孩,嫁了个戴着一斤重黄金手链的养鸡大亨,成日间抱怨生活没情趣,却可以年年出国旅行。蒋宏辉可以让她爱得美,活得也美。他是呵护她的情歌王子,他还有足够斤两的父母,帮助她迅速跳出那个小镇营业所,回到父母身边。这些,不需要主动挑明,就凭蒋宏辉对她好得那样,他一定会去做。

她很快知道,蒋宏辉上面有一个姐姐,在杭州工作,已经结婚了。他和父母住一起,是市政府分给他爸妈的大房子,在小城最好的地段。蒋宏辉在市支行搞信贷,其实主要是拉存款。有他父母的面子,每月的吸存指标,他想完成多少就能完成多少。银行里已经开始搞绩效挂钩了,他那样的吸存状元,收入当然可观。那家歌厅,他暗地里是有股份的,生意不错,又是一笔稳定收入。这样的男人,怎么就让她碰到了呢?她庆幸自己的幸运,就象命中注定的一样,任何一个环节出错,比如说,她没有评上那个岗位能手,没有坐在颁奖大会前排的位置,如果不是因为那个可恶的领导迟到,给了他们搭讪的机会,他们都不可能认识,而且,认识在蒋宏辉被表妹抛弃,又没有找到新女朋友的最佳时机!那个表妹,陈兰后来也见过了,挑不出任何毛病的漂亮,还是学舞蹈的,举手投足都在写着一个“美”字,幸好她把蒋宏辉给飞了,否则,那时的陈兰,综合实力乘上两倍,也不敢和她争跟她抢。

这么好的事,只有一个暇疵,那就是余华。和蒋宏辉交往越深,陈兰就越不能当余华不存在。 在和蒋宏辉拥抱亲吻的时候,她时常感到,余华的眼光就在身后,直勾勾地盯着她,冷冷地,冷得她背上发麻。是该了断的时候了,她告诉自己,并安慰自己说,即使没有蒋宏辉,她和余华迟早也是要分手的。她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小女人,单薄的身躯撑不起太伟大的爱情,疲惫的心无力挑战太沉重的明天。蒋宏辉能给她的,余华现在给不了她,十年后也未必能给。他不是蓝筹股,也不是潜力股,凭他的家境,凭他学的工作都难找的专业,加上他那份有些自怜自大的心态,说心里话,陈兰对他并不看好。他能给的,是一份又真又纯的爱情。这样的爱情,陈兰在蒋宏辉那里,未必得不到。

陈兰给余华写了一份信,分手信,有六七页纸长,每句话都是仔细斟酌过的。信大概有几层意思,首先是她很珍惜这段情,但是经过时间空间的阻隔,这份情已经归于平淡,难以维系;然后她很清楚地表达了分手的意思,并送上了美丽的祝福。她没有提蒋宏辉的事,小城很小,高中同学的圈子还时有联系,余华始终会知道这件事,可她不想直接去刺激他。这应该不算欺骗吧?顶多算个善意的谎言。更何况,他怎么想重要吗?她心意已决,信一寄出她就解放了,不管余华的反应是怎样,就算是分手了。

收到陈兰的信时,正是元旦,在余华的记忆里,那是至今最冷的一个冬天。太突然,没有一点准备,心一下子就冷得结了冰。寒假马上到了,他正期待着和陈兰一年两次鹊桥相会,这鹊桥怎么说断就断了呢?陈兰信上说的那些,都是理由,可他依然相信,他们五年多的情感可以战胜一切。他没有回信,不回信,就表示他不同意分手,他要在寒假再见到陈兰时,面对面地说出他的心里话,然后在拥抱和热泪中,把感情再延续下去。

在陈兰看来,余华不回信,就表示他同意分手了,他们的这一段,就这样无声无息地结束。落花虽美,总要随风去的,在一个深夜里,她为这片落花痛哭了一次。她很忙,没时间再多哭一次。分手信寄出不久,蒋宏辉就向他求婚了。求婚的理由和爱情无关,为的是房子。银行新建的住宅楼马上就要竣工,眼看要开始分房了。蒋宏辉的爸妈有很大的房子,可那是爸妈的,况且,福利分房,不用钱的,天下有谁会嫌房子太多?

结婚登记前,他们拜见了双方父母。陈兰没想到,蒋宏辉的父母会这么平易近人,接受了她这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媳妇,未来的公公还用领导的语气,对陈兰的“青年岗位能手”称号来了一番赞美,用上了“勤恳工作,又红又专”之类的字眼,把她夸得一阵脸红。陈兰的爸妈,几年来已经把余华当成了未来女婿,一下子还没法接受,为了显出一身正气,背地里批评了陈兰一顿。可是这样的批评也太无力了。陈兰既然都把蒋宏辉带到家里来了,哪还有他们说话的份。而且,女儿嫁了个好人家,他们凭什么反对。从心里,他们当然希望女儿衣食无忧,顺便还可以提携一下在工厂上班的大哥,还有正在读大学的妹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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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

寒假终于到了,余华从四川回来,还没回家,拎着行李就往陈兰家赶。那天是星期六,陈兰应该在家。开门的是陈兰妈,似乎早有准备的,把他拉到巷子的一个角落。

“小华,陈兰已经写信跟你说清楚,你们分手了,就不要来找她了。”陈兰妈很客气。眼前的这个小伙子很可怜,颇让她于心不忍。
“阿姨,我和陈兰都好了五年了,这次是她单方面提出要分手,我是不想分手的。我想见见她。”陈兰妈在余华的心里,是一个可以信任的长辈,每年寒暑假,他都是在她直接领导下的家务短工。
陈兰妈想了想,郑重地告诉余华:“小华,陈兰已经有别的男朋友,结婚证都领了,过一个星期就结婚。” 这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,瞒着他没有任何意义。

收到分手信之后,余华想过很多种可能,不排除陈兰的移情别恋。即使这样,他还是有挽回的信心。不管他有没有意识到,承不承认,在和陈兰的关系里,他是自大的。五年前,在一群向他抛媚眼的女生里,他看上不起眼的她,多少为了享受那份被崇拜的虚荣。后来他是研究生了,陈兰不过只有中专文化,这里面的差距,更提升了他的自信。可现在,他的自信被震得粉碎。尤其在知道了陈兰的老公,是一个只念过高中,除了唱歌没啥本事,靠着父母混的人,他自知败得很惨,还很酸。他没有的东西,钱,地位,那些让他自卑的东西,人家全有。

陈兰不是不想见余华。仅仅用一封信来了结这段五年的感情,显然不够郑重。至少,一个决绝的拥抱,外加一次心碎的吻别,才足够给余华,给自己一个心安的交代。可她不想节外生枝。下个星期,她就要嫁人了。她嫁的不是一般的人,是在这个小城里有脸面的人家。她必须保持冷静,顺顺利利地把自己嫁掉。

婚礼那天,余华做了一件蠢事。象电视剧情节里的一样,他躲在人群里,在饭店门口偷看新娘,而新郎不是他。因为是冬天,陈兰在婚纱外面,还穿了一件皮毛的披肩,显出前所未有的华贵。化了浓装的新娘长得都差不多,而且隔得太远,有点看不清她的脸。可是,他看到了陈兰和那个又矮又胖的老公,时不时地眼神交流。那眼神,才真真正正地伤了余华的心。

他宁可相信,陈兰是为了钱而变心,在这个讲求实惠的时代,这很正常,甚至带着几分悲壮。可是那缠绵的眼神,不加掩饰地告诉了他,他们之间,居然会也有爱情!在五年的书信里,余华和陈兰一起,把歌颂爱情的古今诗句,几乎全都温习过了,他们被那些诗句熏陶着,从心里信奉伟大神圣的爱。因为有爱,他们还时不时觉得自己很崇高。可是,陈兰的爱,就这样给了别人。他的爱,却只能在喜宴的鞭炮声中,霹喱啪啦地陪葬。

鞭炮声里,陈兰和她的新郎,亲密地搀着手,回到饭店开始他们的结婚仪式。陈兰的那个漂亮转身,坚决地表达了她的背叛。饭店门口的人群散了,留下他,对着一地狼藉的红鞭炮,还有一颗被吹冻了的心。

结婚后,陈兰的公婆就开始发动关系把她调到市里来,可是,市支行也不是说进就能进的,要等机会。陈兰只好继续在小镇里当她的会计,升任营业部副主任的事,也不了了之了,全行上下,都知道她是要调到市支行的。她还是每星期回一次市里,当然是蒋宏辉家,不是娘家了。和蒋宏辉一星期见一次,总是特别缠绵,幸福得腻死人。

两个月后,她就怀孕了。他们没有认真地避孕,孩子的事顺其自然。她还不到25岁,刚结婚就要当妈,觉得早了点,可是,公婆盼着抱孙子的意思,还没结婚,就已经清清楚楚地写在脸上。有这么好的老公,这么好的公婆,生个孩子讨他们欢心,也是应该的。陈兰开始满心期待地准备迎接孩子的出生了。

陈兰怀孕,以解决夫妻分居的名义调动工作,就更是理所当然。很快,她被调到了支行办公室当文秘,一个适合轻松待产的工作。支行分房的方案正在讨论中,陈兰作为秘书,看到了分房草案。这次房源充足,结了婚的几乎都能分到,只是面积和楼层有很大区别。员工按照工年龄和职位打分排队,得分高的先选房。陈兰算了算,她和蒋宏辉行龄都短,都没职位,估计只能分到一楼的小面积单位。她不介意住小房子,可就是不喜欢住一楼,灰尘多,还不安全。

吃晚饭的时候,陈兰提起了分房的事。公婆对只能分到一楼的房子,也很不满意。
婆婆发话了:“老蒋,你来想想办法吧。”
公公说:“按分数排队,有什么办法?”
“儿子分房是大事,只要想帮忙,还怕想不出办法来?”
陈兰没把他们的话往心里去,她和公公想的一样,按分数排队,能有什么办法?

几个星期后,一纸调令,把蒋宏辉调到了市区的一家营业部当副主任。陈兰调到市支行后,夫妻俩在一个办公楼里上班,理应是要避闲的,这个调令来得合情合理。只是,蒋宏辉在分房之前得到提升,还是引来了不少闲言闲语。不久,分房方案订下来了,加入了几条新内容,两条是对蒋宏辉陈兰有利的。获得市级以上优秀荣誉的,每人加六分,双职工加六分。蒋宏辉代表市行被评为市级十大歌星,陈兰是省级岗位能手,共加十二分,双职工加六分,再加上蒋宏辉的职位得分,他的分数就由最后几名,一下升到了前几名。工龄一年才一分,蒋宏辉和陈兰的这两个先进称号,等于多干了十二年。行里很多老员工有意见,可是没用。给先进加分,响应的是从上到下贯彻的“奖优惩劣”精神,谁敢说二话?蒋宏辉明白,陈兰明白,很多人都明白,这个加分的设计,是蒋宏辉父母权力的体现,可是,受益的也不只是他们两个。这个改动,同样得到了其他几个先进人物的高声赞扬,赞扬的声音之高,足可掩盖蒋宏辉和陈兰心里的一点内疚。他们甚至有点欣慰,为工作出色的同事做了好事,扑灭了那些倚老卖老的嚣张气焰。

蒋宏辉和陈兰分到了三楼的一个大单元,用蒋宏辉这两年存下来的绩效奖金,把房子来了个高档装修。不久,陈兰生下了七斤重的儿子。儿子是顺产,她用了不少力气。从产床下来,整个人象从汗水里捞出来一样,累得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。抱着儿子,她却是说不出的满足。自从认识蒋宏辉,生活太美好了,现在的她应有尽有。如果实在要挑一点毛病的话,就是蒋宏辉的不着家。他是营业部主任,管着十几个人,要应酬客户,要对付工商税务和消防。他身不得已地要过这种烟熏酒泡的生活,现在的男人,有点本事的都是这么过的,她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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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

从孩子生下来,陈兰的奶水就不够,满月后索性换了牛奶。家里的事,有两边父母管着,有保姆帮着,她什么都不用干,现在连喂奶都不用,除了逗孩子玩,整天无所事事。产假才放了三个多月,陈兰就开始上班了。办公室副主任的位置已经在等着她。这是公婆的功劳,也有她自己努力的结果。在小镇营业部的时候,她本来就要提副主任了,这次升办公室副主任,级别相当,名正言顺。当前讲的是干部年轻化,公婆老了,虽然级别还在,但已经相继换到了不管事的部门当领导,他们能给儿子媳妇事业上的扶持,差不多也就是这样。接下来,要看蒋宏辉和陈兰自己的造化了。

几个月没有上班,市支行的领导班子已经有了大的变动。一把手换了,新的支行行长叫朱得富,是从省分行派下来的挂职干部。朱得富来头不小,在省分行是副处级,听说有研究生文化,更重要的,他老婆有个亲戚是北京总行的行级干部。朱得富到小城来挂职两年,摆明了就是为以后提升正处,甚至更大的官攒点资本。杭州离小城虽然只有一个多小时车程,可既然是派来挂职的,他还是要住在小城和大家同甘共苦。每个周末,有专车送他回杭州和家人团聚。

陈兰没想到,大名鼎鼎的朱得富居然是这么一副形象:矮胖,三角眼,吭吭哇哇的麻子脸,暴牙,而且是被烟熏得发黄的暴牙,还有被烟熏得发黄的手指。想不明白,那个有皇亲国戚的老婆当年是怎么看上他的。蒋宏辉也是矮胖型,可他又年轻又有艺术气质,阳光正派,不象朱得富那般猥琐。第一次单独见朱得富,陈兰是在他的办公室里,两人谈工作。他身后的玻璃柜,整整齐齐地摆放着《商业银行经营管理》《辞海》《孙子兵法》之类的厚书。很显然,他想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儒雅的银行家。可是陈兰从公婆那里,听说过他的底细。他出身农村,和她毕业于同一所银行学校,通过函大之类的,弄了个大专文凭,目前在读党校的在职研究生,因为没通过英语统考,还没毕业呢。这年头,谁都可以把研究生的名头往自己头上扣,陈兰心里,余华那样的才是真正的研究生,这个朱得富是水货。在形象定位方面,朱得富也是完全错误的,儒雅这个词离他太远了。凭他那土得露骨的名字,一嘴黄板牙,包装成出身贫苦的实业家更加合适。

可是,她不得不把对朱得富的鄙视压在心底,装出一副崇敬的表情来看他。他是她的领导,她要在单位里吃得开,要升级,加工资,评先进,还靠这个朱得富。现在的她虽然已经是孩子的妈,可是还年轻。她已经不是那个乡镇营业部里土气的小会计。她本来就有清秀的五官,在歌星老公的熏陶下,添加了几分文艺气质,出落得妩媚又有风韵。她家庭美满,衣食无忧,唯一缺少的,就是一份成功的事业。现在,她已经作好了为事业拼一番的准备。朱得富,成功路上的重要人物,他的黄板牙再恶心,也跟她无关,有关的只是他的支行行长头衔。

多年后,陈兰在多伦多当上了全职家庭主妇。她可以用长长一整天的时间,只研究一种寿司的卷法,或是在有阳光的后院,一坐就是一个下午,喝茶听音乐。她时常不认识当年的自己,为什么对事业有那样的执着,执着得可以去做一切对事业有用的事情,不管是好是坏,甚至恶心地可以和朱得富牵手,亲吻,然后还上了床。也就是这个朱得富,改变了她今生的轨迹。

老板和小秘有奸情,早已经是见怪不怪的人物关系模式。不知道别的老板和小秘是怎么勾搭上的,朱得富勾搭上陈兰,或者说陈兰勾搭上朱得富,开始于银行的应酬。朱得富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敬业的行长形象,行里有什么饭局,不管是和业务还是行政有关的,他都去。陈兰总觉得,他不过是喜欢那些场合。老婆在杭州,他孤身一人,不吃吃喝喝地,怎么打发漫漫长夜。这种干部异地挂职制度,本身就是对人性的摧残。考验一个干部,在哪里不能考验?为什么一定要弄得夫妻分离?难道,一个人对工作的热情忘我,可以高涨得战胜本能的欲望,才叫经得起考验?人生本来就短,有性生活的人生更短,一定要把这么短暂的有性生活的人生砍去几年,这等没人性的事情,也只有发明干部异地挂职的政治家才想得出来。如此说来,挂职干部找小姐的,在当地包二奶的,似乎都可以理解,不过是为了解决正常的生理需要而已。

和行政有关的饭局,朱得富喜欢带上陈兰。她长得好,衣着考究,举止得体,还是本地高官的儿媳妇,很能充场面。只要朱得富开口,陈兰一般都会去,那是她的工作。当时应酬,流行吃饭后唱卡拉OK。陈兰嗓子不错,蒋宏辉还教过她不少发声方法,在一群五音不全的人里面,她也算个歌星。朱得富对自己的歌技也很自信,只要他唱,总会有人鼓掌。他已经自信得忘了,如果他不是行长,凭他那走调的嗓音,没人会那样捧他。一天晚上,在卡拉OK的包厢里,朱得富和陈兰在一群人的怂恿下,合唱了一首《选择》。

灯光下,朱得富唱得动情,给陈兰发了几道暧昧的眼光。陈兰收到了,在心里冷笑几声。在这之前,朱得富已经抛过几次这样的眼光,但没今天明显。好大的胆子啊!连本地高官的儿子媳妇都敢勾引,也不想想,他自己还是靠老婆才走到的今天。杭州才多远,也不怕被老婆抓住了,马上打回原形。陈兰不知道,世上还就有朱得富这样胆大狂妄的人物。不胆大,当初又怎么能把有皇亲国戚的老婆追到手?不狂妄,又怎么敢打着研究生称号,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儒雅的银行家,在这个小城里呼风唤雨?

又拼了几瓶啤酒,唱了两首歌,朱得富对客人说:“这样,李局长,刘副局长,明天一早行里还有个会,我和小陈就不奉陪了,下次再聚。”朱得富和陈兰起身告辞,走出包厢。路过大厅时,陈兰在转角的一张长沙发上,看到了蒋宏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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